这是一篇连续篇,继续上次仍未说完的故事。尽诉我心中的那股蠢蠢欲吐的话。其实,我真的想不通?为何,我的这副脸庞仍会被她嫌弃呢?经过我多次的讯问,终于,我有了答案。我上篇撰写的[自量?你办到吗?]我一上载于我的网站后,即刻寄送出信息给文中的女主角。叫她到我的网站阅览,但我在信息上还加多一句:“倘若你有心脏病,就切记别看文里内容而被气至病发。”而又在信息最尾端加上一个[哈]!后来,在信息寄出大约两个钟头后,她回于我一则短讯。内文说着,她看过我的文章了,她说不错,还建议我如能在每一次,将我追求女生的过程记录下来,那肯定会更刺激!还补充说,她没意见,这好像是在写日记而已。她还毛遂自荐,说她写的会比我的更有看头。因为她说她写的是有关感情的。
哈哈!很可笑,原来,她仍不醒觉我叫她阅览我那篇文章的用意?我的用心良苦,大致上的要点意思我都有写在上篇文里。只是她仍当作没一回事。我不解是她执迷不悟还是她无法领悟?这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咯,我已尽能力劝解,既然她还是无法领会,那我也爱莫能助!话说回来,我经过多次的讯问,而她又对我的上篇文章的内容毫无意见反对。那就代表她默默认同我的一番见解咯!不过,她仍未有一丝悔改之意,还补充说了一句,没办法,人是喜欢美丽的东西。又说她跟我见面时,我给她第一个坏印象是,我当时,嘴唇沾有红色色体,连手指、牙缝亦有。这就是我的糟处!我发觉她的原因蛮多的,而且还是无法确定答案的那种。很矛盾的一位女生!经过一番繁杂的原因,我也不当一回事,当作她在唱歌吧!
我这篇短文又将她扯上关系,并非我是写她而成习惯或上瘾。只是,我想让她了解清楚,喜欢美丽的东西是每个人的天性。不过,这也要视乎本身的能力而定。自己都缺乏上佳条件或能力又想望高而求。那岂非是自找羞辱吗?而且还理直气壮的不曾自量,贬低别人的不是。但试深加思索,你的名言至理听在另人的耳里可能是事与愿违呢?何不细加反省自己的一番评介会否是众人认同呢?倘若,自己的确是说错了呢?那岂非是对他人或自己不好呢?我果真祈望她能将我的一番苦心,深思熟虑一番,然后,再思考,自己所做的、说的、想法、会否是对的。如果她依旧认为她所做的是理所当然。那我真的无话可说。就让她随波逐流吧!
好啦,一番大道理述完,这是最后一篇写她的短文,下次不会出现她咯!这些道理不止是写给她的,也是写给大家看的。我想做出最后声明。凡事别太过份自以为是,不然到时候,才发现原来一直以来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惹人厌恶,那就会对自己造成最大伤害!在嫌弃批评人家当儿,有否,想过自己的能耐?不然的话,就别再当个自欺欺人的愚者吧。{三思而后行}
